商品鑑賞期
1.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七天商品鑑賞期。
2. 七天鑑賞期非試用(包含試穿)期。
3. 收到商品後請仔細檢查,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4. 若收到貨後超過七天,不論商品是否為瑕疵損傷或者錯誤,一律不接受退換貨。
5. 提出退換貨申請經客服人員確認後,請於三天內寄出退換貨商品,逾期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1.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2.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3. 為避免爭議,商品皆有防調包吊牌扣環保護,屬於商品一部分,若已剪斷或者已移除,等同於商品價值已受損,恕不提供退換貨。
4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5. 所有貼身衣物、內褲、內衣、緊身褲、襪子、皮手環。
6. 消耗類揮發類商品如線香、洗手乳、蠟燭、擴香。
7. 一次性破壞袋包裝的商品,拆開後即無法回復的外包裝。
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確認→ 準備商品確保完整無缺 → 3天內將商品寄回指定的地址或全家店鋪(運費由買家負擔) → 客服收到商品經確認無誤後處理退貨
換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確認 → 準備商品確保完整無缺 → 包裝內附上回寄的運費(全家店到店60元/宅配120元) → 3天內將商品寄回指定的地址或全家店鋪(運費由買家負擔) → 客服收到商品經確認無誤後處理換貨